天津市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新增装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7GW)。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规划目标
新增装机规模:天津市计划在“十五五”时期(2026年-2030年)新增陆上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0万千瓦。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目标:到2030年,天津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超过20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
二、具体措施
坚持海陆并举、集散并重:天津市将有序新建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既考虑陆上资源,也充分利用海洋资源。
科学稳妥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在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时,天津市将充分考虑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持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天津市将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拓展其应用场景,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
三、配套政策与机制
清洁能源替代:天津市将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支持绿电直连、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扩大绿色电力消费,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
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天津市将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建立健全以绿证为核心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以市场化手段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天津市将统筹布局新型储能电站,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虚拟电厂,增强新能源及多元负荷配置能力。同时,提速布局调节性电源,如加快蓟州龙潭沟180万千瓦、西大峪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