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于2026年4月8日发布了《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以下是对该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分析:
一、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与目的
背景:为促进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目的:通过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和发展。
二、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项目分类管理: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设施农用地上工厂化栽培车间、工厂化养殖车间、连栋温室、畜禽舍、看护及管理用房等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归于此类管理。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利用工商业厂房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满足特定条件(如工商业厂房由2回及以上10千伏线路供电,每回10千伏线路接入的光伏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且项目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或项目采取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且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工商业厂房既有供电线路电压等级)可参照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允许合并备案并分别接入电网,但需满足投资主体为同一法人主体、不可跨镇街申请项目备案、单个项目的建设场所、规模及内容明确等条件。
项目建设要求:
合规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全性:项目建设应不影响其原建筑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锈材质,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有一定限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使用的太阳能组件、逆变器、配电箱等设备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
监测功能:项目要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三、征求意见稿的意义与影响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通过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有助于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和发展,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转型。
保障项目质量与安全:明确项目建设要求和技术标准,有助于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分类管理和合并备案等措施,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公众参与与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
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地址或登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等途径提交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