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正加快推进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体举措与背景如下:
政策推动与机制建设
政策文件发布
深圳市发改委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续期意见的通告》,明确提出:统一接入管理: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通过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市场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绿电交易与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机制,提升光伏项目的环境价值变现能力。
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平台,提高资源聚合响应速度和精度,并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
省级政策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与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为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制度保障,明确虚拟电厂可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电能量、需求响应及辅助服务交易。
虚拟电厂在深圳的实践基础
基础设施与资源聚合
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已于2022年揭牌,成为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已接入分布式储能、数据中心、充电站等14家负荷聚合商,总容量达87万千瓦,接近一座大型煤电厂装机规模。
深圳市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建设,为虚拟电厂提供了丰富的可调节资源。
技术支撑与商业模式
依托新一代信息通信和系统集成技术,虚拟电厂将分散的充电桩、空调、储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
深圳市探索“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调度运行,保障光伏项目电量全额消纳,并通过虚拟电厂模式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
光伏项目参与虚拟电厂的具体路径
市场注册与准入条件
虚拟电厂运营商需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市场注册,明确虚拟电厂类型(负荷类或发电类)。
负荷类虚拟电厂聚合用户侧资源(如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等),以电力用户身份注册;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风电等独立上网资源,以发电项目为单位注册。
交易品种与参与方式
电能量交易:虚拟电厂可参与中长期、现货及绿电交易。负荷类虚拟电厂作为用电侧主体,发电类虚拟电厂作为发电侧主体,按市场规则报量报价。
需求响应交易:虚拟电厂默认参与需求响应,通过调节用电负荷或发电出力响应电网需求,获得补偿收益。
辅助服务交易:虚拟电厂可提供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
技术要求与能力测试
虚拟电厂需具备可靠监测、预测、接收指令分解执行等信息交互功能,负荷类虚拟电厂需通过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组织的能力测试认定。
发电类虚拟电厂需具备跟踪实时市场计划曲线、实时响应调度指令的能力,其智能通信网关等设备需确保数据采集完整率不低于99%,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9%。
对光伏项目的意义与影响
提升经济性
通过虚拟电厂模式,光伏项目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电能量收益、需求响应补偿及绿电交易溢价,提升项目整体收益水平。
探索绿电交易与碳交易衔接机制,进一步凸显光伏项目的环境价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
促进消纳与电网稳定
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光伏资源,平抑光伏出力波动,缓解电网调峰压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虚拟电厂后,可参与电网需求响应,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性调节资源,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产业升级
深圳市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光伏企业与虚拟电厂运营商、储能企业等合作,形成“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的产业生态,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虚拟电厂的规模化应用将带动智能控制终端、计量通信芯片等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