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内容
7 月 15 日,河北省司法厅发布《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再生资源定义条款中新增退役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将新能源退役设备统一划入再生资源范畴,纳入全省回收体系规范化管理。
法定归类文件第二条明确再生资源包含废旧金属、废电子产品之外,新增退役风光设备,明确其回收、贮存、运输、拆解、资源化利用全流程适用本省再生资源监管规则;区别于普通危废,按再生资源实行分类台账、溯源管理。
配套闭环监管要求
回收企业建立光伏组件专属台账,记录回收数量、电站来源、转运去向、拆解单位,台账留存不少于 5 年,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严禁将退役组件转交无环保、拆解资质的小作坊,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露天酸洗、焚烧等非法粗放拆解;
鼓励搭建数字化回收平台,推行 “互联网 + 回收”、园区集中分拣模式,统一收运处置。
配套地方标准先行落地河北已出台全国首批《退役光伏设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26 年 1 月实施),对组件拆除、储运、拆解全过程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防控划定硬性标准,形成 “法规 + 地方标准” 双重约束体系。
二、出台背景
河北风光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早期分布式、集中式光伏逐步进入批量退役周期,硅片、银浆、铝边框、玻璃等资源回收需求激增;
此前退役光伏设备归类模糊,大量组件流入无证小作坊,造成贵金属流失、重金属水土污染;本次立法明确属性,补齐循环利用制度短板;
契合国家《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落实生产者、电站运营方回收主体责任。
三、产业层面四大影响
1. 电站开发端: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重构
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将退役组件回收处置费用纳入投资测算;新建项目优先选用易拆解、高再生利用率组件,电站运维环节增加规范回收流程,长期推动光伏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落地。
2. 回收拆解产业迎来规范化扩容机遇
政策明确再生资源定位后,回收企业可享受再生资源税收、用地、绿色金融配套支持;省内将加速布局光伏组件综合处置基地,催生 “电站拆除 — 集中收储 — 梯次利用 — 材料提纯” 一体化服务商,淘汰散乱非法拆解作坊。
3. 缓解光伏消纳与资源双重压力
回收提纯的硅料、银、铝、玻璃可回流组件制造,降低上游矿产依赖;同步拓展光伏循环经济新赛道,与光伏 + 海水淡化、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共同丰富光伏产业下游应用场景,对冲当前光伏消纳紧张、上网电量下滑行业困境。
4. 区域示范效应辐射京津冀
河北是华北首个从省级法规层面明确退役光伏组件再生资源属性省份,将带动北京、天津同步完善风光设备回收制度,构建京津冀跨区域协同回收处置体系。
四、配套激励措施
鼓励县级政府、产业园区建立再生资源碳减排核算机制,回收风光组件产生的碳节约量可纳入区域减碳台账;
推行绿色信用、积分兑换激励,引导电站、企业规范交投退役组件;
对合规回收拆解项目开通用地、环评、排污许可审批绿色通道,争取中央预算内绿色资金支持。
行业简评
本次立法厘清退役光伏设备管理定性,结束行业长期监管模糊状态;一方面严控非法拆解带来的环境风险,另一方面打开光伏循环利用市场化空间,在光伏消纳承压、存量电站逐步退役背景下,推动光伏产业从单一发电向 “发电 — 循环再生” 双主线绿色转型。

